天津市文物公司隶属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2号,现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包括会计1名、行政专员1名、售货员1名,派遣制员工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1、会计:从事财务日常工作。熟悉财务处理流程,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相关办公软件,了解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等政策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2、行政专员:从事日常行政、文件收发及整理、会务接待、行政事务、保卫安防(夜间巡查)相关工作。要求中共党员,遵守保密制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团队协作意识。
3、售货员:从事门市部文物商品销售及保管工作。对文物艺术品具有浓厚的爱好,有销售、营销工作经验,有网络平台运营经验,形象气质佳。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天津市户口。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员于3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tjwwgsrsk@163.com邮箱,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简历中请写明政治面貌、户籍所在地、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联系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所填信息虚假,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天津市文物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