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1.《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安全使用手册》是为学院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而编制;
2.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学生首次进入新闻传播实验中心(以下简称 “实验中心”)实验或从事科研活动,需根据不同专业实验室和相对应的器材使用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中心实验或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事故。
4.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和专业负责人,实验中心电话:兴文楼23766151;图书馆楼23766154。
(一)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中心,需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实验。
二、实验室内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实验无关的工作。
三、实验前必须先做好预习,了解实验项目内容、目的,确实掌握实验原理和操作规程,否则不准进行实验。
四、实验时要爱护各种仪器设备,节约使用设备和能源,反对浪费。
五、未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将实验室实验设备带出实验室或挪作他用,不得动用实验室线路、电闸等基础设施。
六、注意实验安全,遵守安全规定,如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防止人身和仪器设备事故发生。
七、实验完毕,必须整理好仪器设备,经管理人员清点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一切设施设备因人为原因或操作不当发生损坏、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清洁。实验完毕,要自觉、认真做好卫生,保持良好环境。
九、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如有违反实验室管理条例并不听劝阻和批评者,实验教师有权取消其实验资格。
(二)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学院现有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在正常实验教学安排之外的无课时间面向学生开放,根据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按照“面向全体、形式多样、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确定灵活有效的开放形式。
二、开放分参观了解型开放和学生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两种形式。其中,为参加科技活动或行业竞赛,由学生自主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任课老师同意后可以申请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
三、每学年开学初,实验中心将以适当的方式向本院师生介绍当前所具备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以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与参考。
四、师生拟参与开放实验,应事先向实验中心提出预约申请,以便实验中心及时协调与安排。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做好实验实施方案、步骤等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开放实验进行时,应该有项目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场。
七、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范操作,自觉参与实验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学生实验过程要认真记录实验内容和步骤,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实验成果。实验室应做好实验报告、成果收集工作。
(三)大学生自主创新工作坊管理办法
一、定位
大学生自主创新工作坊(以下称工作坊)于2009年成立,是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实验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各级各类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开发设计工作,为同学开展各种创新性实验项目提供活动环境和基础硬件平台,是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项目的专门阵地。
二、管理
1.工作坊由各系直接管理,实验中心负责监管。
2.每间工作坊由所在系推荐或指定负责人一名,报实验中心备案,负责工作坊的日常管理。
3.工作坊负责人领用本工作坊全部固定资产,并对其安全、日常管理负直接责任。在工作坊范围内,可以全权调配各种实验设备开展实验教学和开放实验。
4.工作坊设备更新、维护、保养需求,由工作坊负责人汇总后报新闻传播实验中心统筹进行。
5.工作坊遵守新闻传播实验中心所有现行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学生管理员若干名,并制定学生管理员权责规定。
6.使用工作坊要坚持登记记录,还需建立日常过程性资料和成果收集整理制度。于每学期末,会同实验项目成果,上报实验中心存档。
7.各工作坊具体工作细则和各种规定可由工作坊主任结合本工作坊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并上报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备案。
8.各系应对工作坊建设进行系统规划和经常性过程推动,以期为大学生自主创新发挥更大作用。
(四)实验室安全用电须知
一、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有:电气绝缘良好、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容量与设备功率相适宜、不使用三无产品。
二、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三、在实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电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连接在接线板上的用电总负荷不能超过接线板的最大容量。不使用损坏的电源插座。
四、切勿带电插、拔、接电气线路。
五、实验室的电源总闸每天离开时都要关闭。
六、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时,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七、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八、实验室用电注意事项:一是,实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二是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或遇突然断电,应关闭电源,尤其要关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三是,不得将供电线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因绝缘破损造成短路。
九、实验室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热得快等电加热设备。
十、预防电气火灾的基本措施:一是,禁止非电工改接电气线路,禁止乱拉临时用电线路;二是,做电气类实验时应该2人及以上在场;三是,从工作现场清除易燃易爆材料。
十一、在需要带电操作的低电压电路实验时,单手操作比双手操作安全 。
(五)影室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影室闪光灯是一种高压大电流的电子产品,在安全使用方面必须特别注意。
一、影室闪光灯电源一定要有良好的接地线。目前实验中心影室灯全部都使用三芯插头。严禁学生私自换用二芯插头。
二、多个影室灯同时使用时,每一个移动电源插座最多接四盏灯。过多则会因负荷过大存在火灾隐患。电源插座必须符合电源要求并且必须接触良好。
三、在影室闪光灯工作时,需有人值守;如果暂停工作或者下班时,一定要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四、影室灯的造型灯泡在工作时正常发热,闪光灯管闪光时也会产生高温,所以灯头部分温度较高,在使用过程中绝对不允许用手去接触灯头,以防烫伤。
五、影室闪光灯可以被光信号、无线信号或有线信号引闪。摄影实验室内的影室灯在接通电源以后,随时可以被引闪,且闪光强度较大,影室灯通电状态下不要直视灯管和灯泡,以防强光伤害眼睛。
六、影室灯发生故障,请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中心管理部门负责人,切勿擅自拆机修理。
(六)摄像机使用注意事项
一、使用摄像机时不应把镜头长期对准光源,避免长时间固定地摄取某一景物,尤其是景物明暗对比度大时更应注意。
二、摄像机与其他电视设备进行连接时,必须切断所有电源。
三、摄像机使用结束后应关闭光圈(以自动光圈方式工作的摄像机在关闭电源时会自动关闭光圈),盖上镜头盖,同时关闭电源开关,取出电池或拔掉电源插头。
四、摄像机在使用时应避开磁场以免图像出现失真和颤动。
五、不要在湿度较大、粉尘较多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
六、镜头表面不能用手摸,如表面有灰尘,可用软毛刷轻轻刷去,也可用麂皮沾镜头清洁剂擦拭。
七、使用摄像机电池时,应注意电池临界放电指示,当电池电压下降到某一临界值时,一般摄像机的寻像器中都会有告警指示,提醒操作人员及时更换电池。如果继续使用,会放电过度并造成电池损坏。无论电池使用了多少时间,从摄像机中取出后都必须立即充电,否则容易损坏电池。
八、如需清空内存,可以利用摄像机菜单中的“格式化”命令进行操作。
(七)摄影暗房操作规程
本暗房为干湿分离型暗房,涉及显影、定影和放大等工艺流程。根据暗房作业工艺流程要求,制定本规程,请严格遵守。
暗房在工作状态中,需开启通风设备,需严格按照工艺要求使用照明器具。禁止随意使用手机、电筒或其他照明、发光器具用品,以防意外曝光。
进入暗房需先敲门,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严禁随意开关门。
拆装胶卷过程中需保持全黑状态以防曝光。
黑白胶卷显影期间可以使用深绿色安全灯照明,禁止开白灯。
黑白相纸显影期间可以使用深红色安全灯照明,禁止开白灯。
放大操作期间可使用深红色安全灯照明,禁止开白灯。
相纸显影期间可以使用红色安全等照明,禁止开白灯。
暗房设备、耗材需严格按照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湿区所用的器皿、器件,使用完毕之后须及时冲洗干净,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以备下次再用。水槽使用完毕需及时排水、清理擦干。配药、洗像过程中需有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措施。
暗房使用完毕须做好安全和使用情况记录,及时将仪器设备整理归位,并清理卫生。最后离开的人员,需断水、关灯、断电、锁门。
(八)摄影暗房化学废液处置办法
摄影暗房主要是为新闻传播学院摄影专业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教学场所,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摄影暗房,遇到突发问题及时做出判断和处理,特制订本办法。
摄影暗房化学废液种类主要为显影液、定影液。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化学试剂签发手续,督促实验人员按规定流程回收废液,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加盖并张贴标签注明废液名称、数量、操作人姓名。
废液回收桶集中存放在暗房指定位置处。禁止随意挪动、严防泄露、污染环境及其他药品、器具。
废液及废旧试剂由学校化学学院定期统一处置。
当废液及废旧试剂外泄时,知情者应立即通知指导教师和实验中心,立即采取措施追回外泄废液,并追究外泄人员及其指导人员失职责任。
外泄废液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害及环境破坏者,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知情不报者按失职论处。
暗房所有实验操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节能环保意识,实验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绿色环保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实验工作中,要树立高度的节能节水意识,全体教师都有杜绝一切浪费的责任。
(九)播读间使用规定
一、仅限播读教学
二、知晓逃生办法
三、爱护设施设备
四、凳椅不得移出
五、进出闭合门锁
六、室内座椅归位
七、禁止饮食吸烟
八、室内仅限两人
九、离开关灯断电
十、垃圾及时清理
(十)演播厅安全使用须知
一、演播厅只限教学计划规定或自主开放实验非常有必要在此进行的课程或项目使用,谢绝非必要的使用请求。
二、首次使用演播厅的课程或者项目者必须先行收看实验中心录制的设备安全使用提示短片,熟悉逃生及应急对策。
三、使用演播厅必须有专业教师或者实验中心教师全程在场。除实验中心教师外,使用期间必须至少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四、演播厅房门及设备须由专业教师或者实验中心教师负责开关。主电源及服务器房间学生不得进入。
五、设备主控区(室)不能由学生单独在场操控,操控者要熟知设备操作流程和规范。
六、电源开关顺序是先开总闸后开分闸、先关分闸再关。防止强电脉冲损坏设备。发现过载或漏电隐患及时通知实验中心教师。
七、为节约资源,室内舞台灯具、摄录像机等设备通电使用以够用为标准,严禁长时间空置而灯火通明。
八、严禁在灯杆及舞台灯具、墙面及附着设备、地面及绿幕区擅自粘贴或钉挂背景、幕布、装饰物等。
九、不要踩踏、绷挂、扯拽室内电缆和信号线,防止断缆;安全插拔电源线头;鼓励使用接线电线轴,禁止接线板连续串联使用。
十、使用摇臂要熟悉和遵守操作规范,因场地空间有限,非必要尽量减少使用。注意防止摇臂造成人员伤害或者碰坏物资设备。
十一、无线话筒等小件设备使用后统一存放在主控区,存储盘严禁私自插拔移动,下课前必须清点核对物资设备。
十二、室内物资设备未经允许禁止搬出房间,其它房间的家具设备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间,实验结束时所有设备和家具必须归位。
十三、注意保护地面涂层,搬动室内家具设备严禁在地面拖拽。
十四、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饮水杯(瓶)要及时加盖防止撒漏。
十五、学生个人物品统一地点存放,离开时取走。存包柜(架)只限上课期间临时存放。
十六、发生火警时不要慌乱,要第一时间按下消防箱墙上的消防手报,尽量使用二氧化然灭火器消火;使用逃生通道和逃生门就近迅速有序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