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3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火灾和伤害危害,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秩序,根据政府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中的安防概念主要包括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汛防疫安全等。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党委书记和院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书记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行政副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教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副院长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依据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逐级、按岗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用房、办公用房、科研用房、学生公寓各区域(各房间)分设安全责任人,负责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任务。
学院成立安全工作小组,由行政副院长、副书记、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组成,三位主任为学院安全管理员。
二、组织职责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逐级安全工作指示,将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安全政策法规和安防知识,结合开学教育和期末安排、消防日和电信日宣传、重大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警示、防汛和防疫要求,对师生进行定期宣教,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灭火和安全逃生、地震水灾建筑物坠落的保护与自救、反恐与防爆、识别应对网络和电信诈骗、重特大疫情的防护等情况的正确方法和技术;
(3)在学院装修改造、环境布置时,注意考虑安全需要;对重点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和记录完备;面对水灾和疫情时,做到科学有序防控、落实具体措施到位、及时通讯汇报;
(4)建立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灾害和伤害及时报警并组织抢救;
(5)对学院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
2.学院安全责任人职责
(1)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2)将安防工作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为学院安防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3.学院安全管理员职责
(1)协助落实实施学院日常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2)收集、建立、健全安防档案,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防检查记录、防疫记录、安全日报、安防培训记录等;落实和及时更新各个区域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防、防汛、防疫物资;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实施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监督;
(4)协助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安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4.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安防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带头自觉遵守并督促本部门职工遵守安全法规制度,学习有关安防知识;
(2)对学院安全责任人负责,按时参加安防工作会议,根据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执行会议决定;
(3)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职工实施每日岗位安防自查;
(4)发生突发情况时,按照学院应急预案规定和分工履行职责。
5.各区域(各室)安全责任人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制度,学习有关安防知识;认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区域灭火和应急预案,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按照学院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分工履行职责;
(2)掌握本区域内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位置,掌握初始火灾的扑救常识;掌握本区域内安防逃生要领和防汛防疫要点;
(3)每日做好安全自查,保障责任区内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状态正常和疏散通道畅通,保障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消毒通风隔离工作;检查记录及时完整并存档备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4)督促检查劝阻本区域师生不使用大功率电水壶、电动车充电器以及其它非教学和办公电器;下班前关灯、切断电器电源,锁好门窗。
6.普通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制度,掌握有关的安防常识;
(2)认真参加安防教育和培训,掌握工作区域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位置,掌握防汛防疫以及识别网络电信诈骗和突发人身伤害的技术常识,在积极自我防护前提下广泛宣传;
(3)每日进行岗位安防自查,杜绝使用违章电器,对学院学生违规行为要进行制止,对学院各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按照学院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分工履行职责。
三、重点部位安防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如蜡烛、吸烟、酒精炉等),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不准乱拉临时电线、避免接线插板连环接插,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
(2)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报告;
(3)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无人使用时及时切断电源;
(4)化学物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坚持执行逐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批,专人负责;
(5)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6)教师要认真贯彻安防法规,严格执行安防制度,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人身安全,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四、安全检查与整改
(1)对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进行安防检查,其他非重点部位根据需要定期组织检查。检查人员要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危险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安全责任人。对检查出的隐患和处理意见要填写检查记录。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实验中心隔周对实验用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学院党政办公室每周对学院办公用房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学院安全管理人牵头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电设备、电源插座、线路是否存在隐患;
安防重点部位的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检查记录情况;
隐患的整改情况,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危险物品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学生公寓不准使用明火、违禁电器、私接乱拉电源,宿舍无人或夜间充电器电脑等要断电;
公众聚集活动期间应随时进行安防检查,活动结束时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隐患;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设施和标志是否完好。
(3)学院对存在的安防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检查人员要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在隐患未消除之前,学院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情况记录要报送安全责任人及学校保卫处,确认签字存档备查。
五、其他安全事项
(1)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防宣传教育,对安防重点部位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防培训。大型活动活动前,要对师生进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知识教育。
(2)结合具体安防重点部位的实际,学院要制定应急预案,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进行实际演练。
(3)学院要建立健全安防档案,档案应当包括安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防检查记录、安防培训和演练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等。
(4)学院将安防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