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实验中心开展实验教学,目的是协助学院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
实验中心应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学时,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活动,按时完成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实验教学的要求
1.所有实验教学课程,均应有实验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
2.实验教材或指导书的选用由实验任课教师提出方案,报学院教学办审定。
3.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材、讲义或指导书的编写工作。
4.实验课前,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检查教学仪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实验中心根据课表安排做好实验场地、实验条件的准备工作。
6.学生第一次实验课前,须先学习实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安全事项等。
7.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
8.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需全程在岗指导,不得脱岗。
9.对在实验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如发现损坏仪器设备或私拿公物者,当即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分。
10.实验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并配合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做好实验设备和场地的整理工作,关闭电源和门窗。
三、实验教学考核办法
1.重视并加强对实验教学的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操作等形式。对于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除了进行平时考查评定出平时成绩外,课程结束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于不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比例将实验成绩记入本课程总分之中。
2.所有实验课程均要制定实验教学大纲,明确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
3.相关教师应及时对学生的实验结果与作业进行批阅和成绩评定。
4.操作考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操作规范性、创新性和实验结果的水平。按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评分。
5.实验操作考试的题目应根据设备、材料和操作时间等情况确定并存档,原则上所有能够在实验课时内完成的实验均可做为考试题目。
6.实验教学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
四、实验教学资料管理
实验教学过程性资料,包括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作业存档等,及时提交教学办公室,实验中心保存副本备查。
新闻传播实验中心
2023.6修订